注释法学派,是指西欧中世纪中后期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的学派。因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是其发源地,又称“波伦亚学派”。约11—13世纪的前期注释法学派主要是对《国法大全》进行注解和说明,并纠正其矛盾,使前后一体,为罗马法的复兴奠定了基础。其主要代表人物有:伊纳留、阿佐和阿库索斯等。约13—15世纪的后期注释法学派,通常又称“评论法学派”,主要是进一步论述罗马法,使之应用于现实生活。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西纳斯、巴尔多鲁和巴尔道斯等。罗马法经过他们的加工修改,得以适合封建社会的条件,被西欧国家广泛采用。两派对罗马法的传播曾起重要作用。中世纪初期,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527—565年在位)编纂的法律文献,已很少为人所知,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学说汇纂》曾湮没达几个世纪之久。从11世纪末,西欧各国以意大利为中心,开始对罗马法广泛研究,因为罗马法的适用不仅有利于以王权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制的建立和加强,而且也为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提供了极为详尽的规定。当时这种广泛研究,意味着法学正从神学中分离出来。与此相适应,一个独立的、世俗的法学家阶层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