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心理学家鲍亭、纳奇曼、施加等人以弗洛伊德的个性心理分析理论为基础,吸取了特性—因素论和心理咨询理论的一些概念和技术,对职业团体进行了大量研究,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提出了一种强调个人内在动力和需要等动机因素在个人职业选择中的重要性的职业选择与职业指导理论,被称为“心理动力论”。职业指导的重点应是“自我功能”的增强。若心理问题获得解决,则包括职业选择在内的日常生活问题将可顺利解决而不需要再加以指导。其代表理论有:罗伊的需要论、鲍亭的心理动力论、雪恩的职业理沦和职业锚理论、克莱斯职业适应动力过程模型。[1]心理动力论者认为,社会上所有职业都能归人代表心理分析需要的、分属以下范围的职业群:养育的、操作的、感觉的、探究的、流动的、抑制的、显示的、有节奏的运动等,并认为这一理论除了对那些由于文化水平和经济因素而无法自由选择的人之外,可以适用于其他所有的人。[2]鲍丁等人依据传统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探讨职业发展的过程,把工作视为一种升华作用,而影响个体职业选择的动力则源于个人早期经验所形成的适应体系、需要等人格结构。它们通过影响个人的能力、兴趣及态度的发展,从而影响其以后的职业选择与行为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