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可懂度(intelligibility of speech),亦称“可懂度”。听者对通过一定的传声系统传递的言语信号的听懂百分率。如给听者听100个单词,听对了50个,其可懂度就是50%。进行言语可懂度实验的一项基本工作是编制测试材料,测试材料的类型根据言语层次的不同有很多种类:数字、单词、词组、句子以及一段连贯性的话语等。当实验所用言语单位的上下文关系对听者的理解具有重要作用时,习惯上采用“可懂度”这一术语,当所用言语单位(如无意义音节)的上下关系对听者的理解并非占重要地位时,采用“清晰度”这一术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