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业行为,称为非正规就业。权威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释: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就业行为,称为非正规就业。相关问答一般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区别?《劳动法》颁布后已经取消了"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即无所谓"一般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的区别",凡是和单位成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都是"正式工",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部颁布的《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 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签合同的同时,赔偿相应的损失。相关问题非正规就业为缓解就业压力和解除贫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劳动关系松散而极不稳定。一方面,非正规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比较松散、不稳定,很多没有签订正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