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号学意义上,建筑的外观、材料、用途等等,都从各自的使用功能中抽象出来,获得非建筑学的文化意义,从而形成一个类似语言符号系统的意指系统。建筑元素依照意义生成的规则相互组合,向人们传递视觉信息。建筑符号的意指系统由诸多建筑元素的集合和建筑规则所组成的代码构成。符号通过建筑代码生成意义。名词解释符号学(SEMIOTIC)研究在于揭示符号的性质、运作方式和在运作过程中生成的文化意蕴。埃科(UMBERTO ECO)在《符号学原理》中,根据符号的来源和目的将其分为两类。“某些符号是为了意指而制造出来的客体(OBJECT),而另一些符号是为了使用功能而制造出来的客体。”而建筑符号,就是后一种,它之所以具有实用功能,恰恰是因为“它们被解码为符号”。建筑应用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在《物体的语义学》中写道:“意义从来都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文化的产物;然而,在我们的社会里,这一文化现象不断的被自然化。言语令我们相信物体处在一个纯粹及物的境况中,并将意义现象再次转变为自然。我们相信自己处身于一个由用途、功能、对物体的完全驾驭所形成的实践世界中,而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