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事变,美国为取得巴拿马运河区,策动巴拿马省脱离哥伦比亚的政变。1903年1月,美国采用种种手段诱逼哥伦比亚政府签订条约,规定美国取代法国享有运河开凿权和永久租让权,结果遭到哥伦比亚参议院的拒绝。于是,美国策划巴拿马省在11月3日发生政变脱离哥伦比亚,成立巴拿马共和国,3天后美国即予以承认,同政变的直接领导人、巴拿马新任驻美国公使比诺-瓦利亚于18日签订了《美巴条约》。条约规定:美国"保证并维持巴拿马共和国的独立";美国获得巴拿马运河的开凿权和对运河地区16.1公里宽的地带的"永久使用、占领和控制"的权利,区内包括大片土地、水流、小岛和市镇,将巴拿马共和国拦腰切断;美国可在运河区使用武装力量,修筑工事和驻军设防,并可借口"维持秩序"和"执行卫生法令"而干预巴拿马内部事务。巴拿马则可以从美国取得一笔1000万美元的廉价"补偿",实际上成了美国的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