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其,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生于1938年12月,四川省隆昌县胡泉镇人。1961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雅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0年12月调任雅安地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局党组成员,1983年9月任地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昌其 讲师,基础英语教研室主任。1991年毕业于湖南怀化学院外语系(原湖南怀化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外语系),2002年9月考入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于2005年6月毕业并获文学硕士学位。2005年9月任教于怀化学院外语系以来,先后担任英语写作、英美文学、英语阅读、西方文学与文化等课程教学。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篇,主持省级科研课题二项,院级教改课题一项,参与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