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运,1957年生,江西省瑞金市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1974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江西省赣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多年。2007年,他还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质检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6年8月,涉嫌受贿案被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8月12日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法院日前对江西省质监局原副巡视员李安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14年2月后,李安运升任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进入副厅级领导干部行列,同时继续兼任赣州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15年6月后不再兼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