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分治省事。左司治吏、户、礼奏抄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抄房,而开折制,敕御史。”看来似是个管御史的机构。据记载,“淳熙三年(1176)四月十七日,左司郎局内曹掌典秦玉祯等奏闻:‘《壁经》、《春秋》、《左传》、《国语》、《史记》等书,多为蠹鱼伤牍,不敢备进上览。奏敕用枣木、椒纸各造十部,四年(1177)九月进览。监造臣曹栋校梓,司局臣郭庆验牍’”(《天禄琳琅后编》卷三)。这种机构也刻书,其理由不易理解。它只能说明宋代中刻书机构的普遍。礼部、刑部、进奏、尚书度支部、编敕所、详定一司敕令所、德寿殿等,也都参与刻书,其现象就比较好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