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艺术是一种艺术作品或实践,它将数字技术作为创作或演示过程的一部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使用各种名称来描述该过程,包括计算机艺术和多媒体艺术。数字艺术本身被置于更大范围的新媒体艺术之下。数字技术的影响已经改变了绘画,绘画,雕塑和音乐/声音艺术等活动,而网络艺术,数字装置艺术和虚拟现实等新形式已经成为公认的艺术实践。数字艺术家用于描述在艺术作品中利用数字技术的艺术家。在扩展意义上,“数字艺术”是使用大规模生产或数字媒体方法的当代艺术。数字艺术技术被广告中的主流媒体广泛使用,并由电影制作者广泛使用以产生视觉效果。鉴于视觉和音乐艺术之间的相似之处,数字视觉艺术价值的普遍接受可能与过去三十年中产生的电子音乐的接受程度大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