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亭
(安徽省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醉翁亭,位于安徽省滁州市西南琅琊山麓,始建于北宋庆历七年(1047年),由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命名。醉翁亭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亭园内有九院七亭:醉翁亭、宝宋斋、冯公祠、古梅亭、影香亭、意在亭、怡亭、览余台,风格各异,互不雷同,人称“醉翁九景”。醉翁亭前有“让泉”。醉翁亭整个布局严谨小巧,曲折幽深,富有诗情画意。亭中新塑欧阳修立像。亭旁有一巨石,上刻圆底篆体“醉翁亭”三字。醉翁亭一带的建筑,布局紧凑别致,具有江南园林特色。1956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醉翁亭列为安徽省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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