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明,1949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在阜阳军分区文工队、安徽军区文工团、南京军区前线歌舞团从事文艺工作。1956年5月转业到安徽省黄梅戏剧团,从事表演、导演、编剧、创作组副组长,二团艺委会主任等职。1989年11月离休。1950年安徽师范大学(原国立安徽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1965年上海戏剧学院戏曲导演干部进修班结业,国家一级编剧,1992年10月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安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安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另有法官车明。任职于长春林业中级法院,2014年3月起担任刑事审判庭庭长。又名黎明,原名:王冠亚,性别:男 ,生于1929年4月28日,民族,汉族。祖籍浙江省镇海县,其父是上海的小摊贩,家境清贫。八岁开始念书,只读到小学五年级,就走向社会谋生。后曾在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进行深造。导演,编剧。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安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安徽电视艺术家协会会员。1938年10月,他在汉口新生图书公司当店员时投身革命,后来,被送到陕北根据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