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主义是恐怖主义的一种,它不管对象是不是自己的真正敌人,还有没有实际的反抗能力,惟以流血、杀灭为目的而达到仇恨之非理性宣泄。这是一种反人道主义,当然有时呈现为以一种反人道主义对另一种反人道主义。复仇主义英语∶-Revanchism-;法语∶-Revanchisme-;源于法语名词 -revanche- ,意指复仇。"复仇主义"(Revanchism)源于法语单词"复仇"(revanche),出现在19世纪末期,用来描述重新获得被另外一个国家窃取的领土的攻击性政治渴望,甚至不惜使用武力。其即刻的导火索是法国的目标,部分源于所谓的复仇将军乔治·恩斯特·布朗热(Georges Ernest Boulanger),他要重新夺回在1870-71年在法国和普鲁士的战争中丢失的阿尔萨斯和洛林。法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凡尔赛条约》中重新获得这片领土(对复仇主义者来说,这是扳回一分)。正如在更早和更后的例子中那样,语言的、民族的和历史的因素(比如更早时期的拥有)刺激了复仇主义的议程。形成复仇主义从1870年代开始被广泛使用,意指透过政治运动,向一个国家收复于战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