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男,"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2007年9月24日被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以4年有期徒刑。2009年12月24日下午,李俊由于狱中表现良好,提前出狱。后因伙同他人开设网络赌场被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分别处罚金8万元。从2006年年底到2007年年初,短短的两个多月时间,一个名为"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熊猫烧香"的病毒不断入侵个人电脑、感染门户网站、击溃数据系统,给上百万个人用户、网吧及企业局域网用户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被《2006年度中国大陆地区电脑病毒疫情和互联网安全报告》评为"毒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