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唐山大地震》放映前耗时的片头广告,让西安陈女士很恼火,随后她把电影发行方和电影院告上法庭。近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影院向陈女士退还看电影所花的35元票款。 法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 陈晓梅是一名律师,2010年7月22日,她在西安保利博纳影城观看了11时55分场次的《唐山大地震》。不过到时间后,影城开始播放的并不是电影《唐山大地震》,“竟然先播了很长一段的广告”,陈晓梅说。 今年10月9日,因不满电影放映前的广告,陈晓梅将影片放映方西安保利博纳影城、版权方与发行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判令2名被告退还其电影票款35元,赔偿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