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以后要和《豪斯医生》等说再见了 广电总局在《通知》中提到,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所播节目应具有相应版权,同时传播的影视剧,必须符合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否则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 各大视频网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通知》影响最大的就是网络对于引进剧的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