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编剧谈《泰囧》侵权案:剧本创意相同不算侵权

人再囧途之泰囧Lost In Thailand(2012)剧照 #07

《泰囧》被告侵权

  

  电影《人在囧途》(下简称《人囧》)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公司,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状告《人再囧途之泰囧》(下简称《泰囧》)片方光线影业公司一事,昨日有了新进展。原告方华旗公司又拿出了不少证据,指责导演徐峥拿走《人在囧途2》的剧本大纲自立门户。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光线公司也在前晚发表声明,指责华旗公司利用诉讼一事进行恶意攻击,并称光线根本没收到相关司法机关公文。

 

【事件进展】

●《人在囧途》有话要说

徐峥拿走大纲抢立项

 

  由华旗公司投资的《人在囧途》在2010年公映后取得了不错的口碑,华旗公司遂产生了拍摄续集的想法。据其描述:剧本创作团队在《人在囧途》下画后就开始筹划续集《人在囧途2》的剧本创作,并希望继续与徐峥合作,还把剧本大纲发到徐峥邮箱征求意见。徐峥却拿走大纲,背着华旗公司找了北京齐天大地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立项为《人在囧城》。

 

  2010年11月华旗公司申报《人在囧途2》时,发现北京齐天大地公司已经为编剧署名为徐峥、杨庆的《人在囧城》向广电总局申请立项。湖北广电明确指出《人在囧城》的立项内容与《人在囧途2》完全雷同,连主人公的名字也相同。华旗出示了2010年11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电影管理局下发的书面文件:“《人在囧途2》的情节与上一批北京市公示的《人在囧城》是同一个项目,但编剧署名不同,请你局与北京市广电局以及两家申报方联系,确认版权,此次暂不公示。”

 

  然而,2010年12月9日,北京齐天大地公司书面作出“撤销声明”,无条件放弃《人在囧城》的版权及拍摄权,不参与任何与《人在囧城》题材相近的相关电影活动。2011年5月18日,华旗公司申请的影片《人在囧途2》获得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颁发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潜在市场被《泰囧》剥夺

 

  去年12月20日,徐峥与光线影业合作的喜剧片《人再囧途之泰囧》在全国公映,该片不仅创下了华语电影票房纪录,还在贺岁档争夺战中赢得好口碑。徐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如果票房够好,将会继续拍摄《泰囧》的续集。”1月20日,在北京市广电局和光线传媒牵头举行的《泰囧》研讨会中,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也透露,《囧途》故事将被拍成系列电影,《人在囧途3》最晚将于2014年与观众见面。  

 

  华旗公司总经理张添舒认为,光线公司要拍摄续集的做法抹杀了《人在囧途2》的市场前景。华旗公司表示:“2013年1月20日,光线公司称要继续拍摄《人在囧途3》、《人在囧途4》,对于拿到《人在囧途2》立项的华旗公司,是当头一棒,彻底断送了华旗公司拍摄《人在囧途》续集电影的一切市场商机。”

 

不为炒作只求讨公道

 

  华旗公司宣布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光线影业等《泰囧》的投资和制作方之后,网络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华旗公司是想“抢钱”:“看着人家挣钱了,就想去分一杯羹。”许多网民还质疑其为什么不在《泰囧》上映前就起诉。

 

  对此,华旗公司回应:“华旗公司起诉是慎重的,经过了认真的思考和准备。之所以现在提起诉讼,是因为之前两个月一直在做侵权方面的证据收集。同时,选择在北京高院立案一审,更是表明华旗公司的严肃态度,绝非炒作。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说,《人再囧途之泰囧》火不火,侵权都会成为被告,华旗公司只想恢复事实真相,还其生存空间。”

 

●《泰囧》称被恶意攻击

 

  关于《人囧》方面的起诉,被告方光线公司前几天一直保持沉默。为了防止势态发展,光线公司前天甚至停牌公司股票并进行核查,以保证股东利益。

 

  前天晚上,光线公司才通过《证劵之星》网站发布了一条简短的声明。光线方面称:“《人再囧途之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对于华旗公司的诉讼,光线公司指责其为恶意攻击:“(光线)公司对武汉华旗单方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制造舆论,对公司进行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之行为,公司保留对武汉华旗进行起诉之权利。”

 

【业界讨论】

制片人:起诉让行业更加透明

 

  关于《人囧》与《泰囧》之间的这起版权纠纷,一些业内人士也有不同意见。电影制片人张先生表示:“虽然目前的中国电影市场很红火,但资本运作和版权关系却比较混乱。最近《西游·降魔篇》和《泰囧》两个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但我们应该欣慰的是,不管是起诉也好,还是发声明也好,将事情拿到阳光下来讨论,这对增强行业的透明度,让行业良性发展是有帮助的。”

 

  另一位电影投资人则称:“像华谊和光线这样的上市公司,应该从目前的行业乱象中得到一些启发,作为上市公司,必须要对股东和股民负责。华旗公司选择什么时候起诉,这个问题可以放在道德层面来讨论,但是让法律介入来监管行业,其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编剧:创意雷同不等于侵权

 

  华旗影视公司在对《泰囧》的诉讼中提到,徐峥拿走了《人在囧途2》的创意,涉嫌侵权。但本报记者在去年12月对《泰囧》编剧束焕的采访中得知,影片之所以把《泰囧》的故事放在泰国,就是为了避免版权纠纷。束焕告诉记者:“《泰囧》把故事设置在泰国有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客观原因是之前有过一个故事,但版权方面有点问题,所以我们要把《泰囧》做得完全不一样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由于中国的情境都大同小异,所以干脆把背景设置在泰国,这样就跟谁都不像了。”

 

  一位电影编剧也告诉记者,剧本创意相同并不能完全算是侵权:“比如最近霍建起导演的《萧红》和许鞍华正在拍摄的《黄金时代》,讲的都是萧红的故事,你能说谁侵了谁的权吗?故事的创意可以相同,但讲述故事的方式却有很多不同。目前华旗公司也没有拿出《人在囧途2》的故事大纲,很难说徐峥和束焕用的是同一个剧本,说着同样的台词。”

 

  束焕也指出,剧本创意与剧本完成度是两个概念。在中央戏剧学院任教的他举例说:“现在真的不缺好点子,我上课时让学生在三个小时内写十个电影剧本,后来收到了300多个电影大纲,有些特别天才,连我都吓了一跳,但离成熟的作品还很远,在细节上还是不行。《泰囧》的创意其实很普通,很多人都能想得到,所以相对创意来讲执行力更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