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世界上只有五大常任理事国才是合法有核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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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美苏英法中五大常任理事国才是合法有核国家,并不是因为他们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而是因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只有在1967年01月0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才是“有核武器国家”,即可以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而世界上正好只有美苏英法中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完成了核武器的研发。

核武器是当今世界杀伤力最大的武器。同时,核武器的高污染性也让人们对它谈虎色变。为此,1968年07月01日,以英国、美国、苏联等为首的59个国家共同签署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条约规定有核武器国家不得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武器及其技术,旨在防止核武器扩散。

近几年来,在新闻中我们也经常能够看到美国不断地对朝鲜、伊朗等非法拥核国家进行经济制裁,其依据的就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心中会不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美苏英法中五大常任理事国(全称“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就可以合法拥有核武器,而朝鲜、伊朗等国家搞核武器就会被各种制裁呢?难道是美苏英法中五大常任理事国利用自己在联合国的特殊地位强行规定,只有他们才能合法拥有核武器,其它任何国家拥有核武器都是非法的?

其实,虽然本质上是这个逻辑,但事实并非如此,应该说美苏英法中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做法比较巧妙。既然《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是有核武器国家不得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武器及其技术,那么就必然会定义什么样的国家是“有核武器国家”,什么样的国家又是“无核武器国家”。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条第3款规定,只有在1967年01月0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才能称为“有核武器国家”,即可以合法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3. 本条约应在指定为条约保存国政府的各国和本条约的其他四十个签署国批准本条约并交存其批准书后生效。本条约所称有核武器国家系指在1967年01月0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现在,就来盘点一下世界上各个合法拥核国家和非法拥核国家首次进行核试验的时间。


合法拥核国家

美国

1945年7月16日5时30分,美国在新墨西哥州离阿拉木郭多50英里的一片广阔荒芜地区成功进行了首次核试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俄罗斯

1949年8月29日4时,苏联在哈萨克斯坦的米什克瓦核试验场成功进行了首次核试验,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英国

1952年10月3日,英国第一颗原子弹在澳大利亚蒙特贝洛沿海的船上试爆成功,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法国

1960年2月13日,法国在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沙漠中的拉甘核试验场成功进行了首次核试验,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中国

1964年10月16日15时,中国在新疆罗布泊核试验场成功进行了首次核试验,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

非法拥核国家

印度

第一次核试验是在1974年进行的,1998年5月11日和13日,印度又在西部博克兰地区进行了5次小当量的核试验。

巴基斯坦

1998年5月28日,巴基斯坦成功地进行了5次核试验。

朝鲜

2006年10月9日,朝鲜进行第一次地下核试验。外界猜测朝鲜已经拥有2至3枚核弹头,其弹道导弹的射程为1000~1500公里。

以色列

以色列从来没有进行过核试验,也没有公开资料证明它拥有核武器,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认为它拥有核武器,同时也没人敢去查。没办法,谁叫它背后站着一个美国呢。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那就是在1967年01月01日前,以色列是没有核武器的。


根据以上时间点可以看出,符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在1967年01月0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只有美苏英法中五个国家。所以说,美苏英法中五大常任理事国能够合法拥有核武器,并不是他们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而是他们都足够强大能够早他国一步研制出核武器,至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1967年01月01日是不是看菜下饭,等到所有五大常任理事国都研制出核武器之后再推出来,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只能说,是其他国家没能力在五大常任理事国全部研发出核武器之前挤进去,也怪不了别人。

其实,也可以想象一下,假如印度是第六大常任理事国,那《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会不会推到1974年印度研制出核武器之后推出,然后规定1975年01月01日前制造并爆炸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的国家为“有核武器国家”呢?这是非常有可能的。